放射科工作制度
1、各项放射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临床各科特殊检查,应事先预约。
2、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人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检摄片和重要摄片,待观察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
3、重危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病人,到床旁检查。
4、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放射科医师应积极主动配合临床进行放射检查,正确填写检查报告,严格查对,准确发出。进修或实习医师写的诊断报告,应经上级医师签名。
5、实行定期读片制,经常研究放射诊断与摄片技术,解决疑难问题,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6、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7、注意用电安全,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严防差错事故。仪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养,并定期检修。
8、妥善维护放射科器械,注意电离辐射,减少放射污染,节约成本,尽量及时出片。
9、为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同级医院、上级医院X线检查结果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