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1、贯彻落实执行《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规定》。
2、在财务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保障收费票据的保管供应工作。对所购的票据进行分类、排列,保证清洁、整齐。
3、做好票据的定额管理。凭领购证向当地财政部门领购、核销,并接受管理部门的检查,如有遗失,向核发收费票据的财政部门书面报告,并声明作废。
4、每年及时注册年检,如遇合并、分设、撤销时,应向财政部门缴销收费票证和领购证,对收费资金做好“专户储存”和“及时解交”等记录工作。
5、认真填写收费票据,注意票据的种类、数量和使用范围。不得转借、代开或违章填开。
6、票据专管员应做好实物账,保证账务清楚、账实相符。对收费人员使用完的收款票据应及时核销,保证收款金额及时、如实上交医院账户。票据专管员调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7、保证收费票据的安全。注意防水、防潮、防霉、防虫和防盗。
8、收集各科室对票据的式样、质量的使用意见,及时向票据的核发部门进行信息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