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术业技职务评审与聘用制度
1、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组织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评审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职称评聘的日常具体工作。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聘任委员会的成员,由院党政领导、本院知名度较高的专家、学科带头人、行政职能科室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组成。
4、认真贯彻执行评聘分开的原则,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符合条件的任职资格人员的聘任工作。
5、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由评审、聘任委员会根据医院的聘任实施方案、岗位职数来聘任,按评聘分开的规定,取得某一资格并被聘任后才能兑现工资,未聘任者不能兑现工资。
6、聘期一般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