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行医制度
1、全院医务工作者必须忠于职守,廉洁行医,文明行医,钻研技术,不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严守工作岗位,坚持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病人。
3、对病人要求做到:接待热心,检查细心,解释耐心,杜绝“冷、硬、顶、推”现象。,不得与病人发生争执。
4、坚持副主任以上医师轮流上门诊制度,及时对疑难危重患者进行诊治,努力提高诊疗质量。
5、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不准滥开检查,不准收受药品“回扣”,禁开人情处方、人情假条、人情证明,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搭车开药”、“搭车检查”,严守职业道德。
6、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禁止乱收费。各科室一切收费都必须纳入医院的财务管理,各项收费都必须开具发票。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收取现金。
7、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向病人及其家属索要“红包”,接受“吃请”。
8、医院设立意见箱、意见簿。欢迎病友和社会各界对医院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科室和个人,将根据医院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