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科工作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医疗保险、新农合的管理及结算工作。
2、负责医疗保险门诊处方、住院报表的集中、分类、核对,做到数量、费用相符,日清月结,于每月 日前汇总并送至各医疗经办机构报账。
3、负责到病房对医疗保险、新农合及保险公司的住院病人信息是否相符的查对,杜绝人证不符住院情况的发生。
4、负责对医疗保险病人转诊转院、特检特治、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监管、十五种慢性病申请及医疗费用监管,做好审核、审批、登记工作。
5、负责各区城镇居民、民政救助、人寿保险结算、核对及审核报账工作。
6、负责每月按时到各医疗保险机构核查其对我院医疗保险费用的审核情况,及时反馈有关信息,维护医院权益。
7、负责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审核、直补工作,做到每月25日前将新农合数据汇总上报市卫生局及各县农医局进行报账工作。
8、负责职工转诊转院的医疗费用报销工作及年审工作。
9、负责做好全院医疗保险、城镇居民、民政救助、新农合、保险公司费用的结算。
10、负责组织全院职工学习医疗保险、城镇居民、民政救助、新农合、保险公司的相关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