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行政查房制度
1、院领导为掌握临床医疗工作及行政后勤工作的第一手资料,要保证一定时间亲自参加查房、危重病人的会诊和抢救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某些医疗、行政和后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院领导要定期进行医疗行政查房,一般每月一次。带领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轮流到有关科室检查工作或查看工作现场。由院办公室主任具体安排和记录。
查房内容:
1) 听取科主任、护士长对本科室近期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的汇报。
2) 检查科室的医疗、护理、行政管理和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3) 现场解决科室需要解决的问题。
4) 院领导根据科室实际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
5) 查房不能现场解决的问题,应提请院长办公会或院务会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