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委员会职责
1、院务委员会是院长决策的参谋、咨询机构。
2、院务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及各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
3、由院长主持定期召集院务委员会议,讨论、研究有关医院院务行政重要事宜,如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医院长远和年度发展计划、业务发展计划、年度及阶段工作总结。研究、决定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计划。
4、院务委员会为院长提供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现行制度和职责的调整等意见。
5、积极协助党委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医德医风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
6、对职工中重大奖惩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和意见。
7、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强化科学管理手段,努力提高两个效益。
8、对医院重大外引内联项目进行咨询、论证。
9、院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