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会议制度
1、院务办公会议由院长主持召开,一般每月一次,院领导及各职能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2、院务办公会主要任务:
1) 各职能科室在平时工作运行中需要协调解决或需要领导决定的问题,所议事项,由各职能科室负责同志在会前填写“提交院务会讨论事项申报表”,交院办公室。办公室收集综合后,再提交院务会进行讨论。
2) 院务会所决定的事项由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同志组织实施,并负责向分管副院长及时汇报工作进展。
3) 各职能科室在院务会上汇报当月工作运行情况,提出下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