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院长办公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由院长或院长委托的院领导召集、主持,院领导为会议成员,一般不定时,原则上至少每两周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与议题有关的人员列席会议,在与其有关议题讨论完毕后退席。办公室会议记录员由院办公室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通知到人。
院长办公会议主要任务:
1)讨论全院性的医疗、财政、行政管理方面的重大事宜。由院长在会前与有关院领导商定,提出方案,会中只简要分析并作出决策;
2)审议医院的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计划;
3)审议向上级报送的重大请示、报告和其他重大问题;
4)研究医院重大事件的处理;
5)讨论医院各职能科室提交的议题;
6)研究医疗质量管理、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财务预决算、大型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7)审定以医院行政名义进行的各类表彰;
8)研究需要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