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人员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药品调剂、请领、采购、保管、供应、报损、登记及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杜绝事故、差错。
3、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做到账物相符。
4、检查临床科室药品的使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主任报告;解答临床提出的问题,协助临床搞好合理用药。
5、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药学理论,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和科研工作,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6、指导下级药学人员的业务工作,提高其专业理论和技术水平。负责进修、实习人员的带教工作。
7、参加科室值班。
8、主任(副)药师负责药品制剂、药品检验和临床药学等重点工作,审定制剂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方法,检查制剂质量和效果。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